自1898年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京师大学堂诞生至今,中国的大学教育已经有了一个多世纪的历史。然而中国大学发展到今天,我们很难说这是一个线性发展的过程,甚至不能说今天的大学比之19世纪刚创立的大学堂优秀多少,而如果非要说优秀,或许我们可以列举,教学楼多了,设施完善了,学生规模扩大了,师资力量雄厚了,学科也比最初的高校不知道多出了多少倍。比这些事实上都没有实质上的意义,我们要问,大学的目的是教书育人,对社会提供知识支持和有用人才,这样的目的在相对历史条件下各自实现了多少比例;在大学体制上为了促成这样的目的又完善了多少?
为了探讨大学董事会制度,于是关注现有大学体制。应该思考的是,制度是什么?制度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制定的,同时可以规避各种人为障碍的一些规则。这样的制度才可以称作是真正的制度。当一种体制达成不了预定的目标,并在这样的体制中,是选择努力实现目标,还是选择实现一己私利,形成纳什均衡,则成为体制大染缸。于是大学这个纯洁之地,象牙塔轰然倒塌,官本位盛行。
官本位,这个国人思想中的毒瘤,已经延亘数千年,极大地阻碍了思想进步和社会发展,似乎今后还要长盛不衰。所谓制度是人定的,也要靠人来执行制度,官本位占据上风,则有令不行。大学现有体制不够好么,我看不见得,一个无私而有卓越才能的校长可以改写一个学校的历史;中国的法规建设不能再健全和完善么,也不见得,精英们的官本位促使他们不能从更大范围的角度思考公平公正原则,而人为设置特权漏洞。
事物有着关联性,不完善的体制导致官本位泛滥,官本位泛滥促成体制的不完善,如此恶性循环。如此甚至我们在引入高校董事会制度的时候,都要进行文字上的游戏和对制度进行实质上的篡改。然而董事会制度是高校的最优选择么,大概也未必。根本在于,改变高校的盈利性质,剔除高校里的个人利益。
而这,对于官来说,是相当致命的,矛盾也将是再所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