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六警察打人事件想到的“囚徒困境”!
11日22时零9分,哈尔滨市铁路文化宫旁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造成被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目前,哈市警方已将涉嫌6民警刑事拘留,并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然而,记者了解到,6名涉案警察的笔录互相印证都比较混乱,各自均不承认打死了林某。(《南方都市报》10月16日报道)
哈尔滨六警察均不承认自己打死人,那么谁打死了林松岭?这显然是一个悖论。这个悖论的产生,源自博弈论中的一个经典案例---“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的故事非常耐人寻味:讲的是两个嫌疑犯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分别关在不同的屋子里接受审讯。警察知道两人有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警察告诉每个人:如果两人都抵赖,各判刑一年;如果两人都坦白,各判八年;如果两人中一个坦白而另一个抵赖,坦白的放出去,抵赖的判十年。于是,每个囚徒都面临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然而,不管同伙选择什么,每个囚徒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如果同伙抵赖、自己坦白的话被放出去,不坦白的话判一年,坦白比不坦白好;如果同伙坦白、自己坦白的话判八年,不坦白的话判十年,坦白还是比不坦白好。结果,两个嫌疑犯都选择坦白,各判刑八年。
“囚徒困境”所反映的深刻问题是:当个体都做出有利于自己的“理性”选择时,结果却是集体的非理性。其实,如果两个囚徒都选择抵赖,各判一年,显然比都坦白好。
由于此次涉案者均为警察,他们深谙“囚徒困境”中个体理性坦白的严重后果,于是,集体理性综合最优的选择:一起抵赖,都不承认自己打死人。
虽然哈尔滨六警察利用其法律智慧成功摆脱了“囚徒困境”,但却始终无法改变林松岭当场被打死这一铁的事实。
事实是怎么样?真相如何?各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任何雄辩都胜不了,任何诡辩都驳不过。大众都盼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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