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回来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穿着时髦,跟我搭同一辆车。感觉这个人非常面熟,但总是记不起这个人。非常巧合的到了车上他竟然就坐我身旁。他并没有跟我打招呼,我也没理会他。
天色已然全黑。我开始望着天上的星、云。时不时飞驰而过的车闪着耀眼的光芒,总是刺痛的本已经疲惫的厌倦。我感觉有点眩晕。
走马观花,一日下来,对广州倒有了某些不同的看法。确实,比起深圳的浮华、忙碌,Ta多了一丝厚重。也许是历史的沉淀吧。
目力所及,广州的百事做得比可口差,百事在城市方面似乎是它天生的软肋。大学城广大那一带,几乎就被可乐给包圆了。巨型的圆状广告,大型的户外广告,几乎清一色是红色的。在这里,我甚至找不到一点蓝色的痕迹。
噢~对了,那个我一直记不起来的人是面试百事时的一个人,我记得他也跟我一样进入了最近的面试阶段。但是后来就没有他的身影啦。当我记起他是谁的时候,我觉得世界有时真是有点讽刺的味道。不知道上天安排这样的一幕戏给我看究竟是为了什么?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他也是一个潮州人,而我们面试的时候我们彼此说的都是普通话,不,我记得是白话。然后,在今天,我们都坐在了回汕头的车上。他买了一本书,博弈论。
回来的时候坐摩的,寒气逼人。司机上来跟我讲价,我主张5块,而他主张7块,谈不拢。于是我走到对面的欧吉点买了两杯奶茶。然后继续走。
人,有时总是从外观来评判人。你只需要对你的外观做一些稍微的改变,你办事就会极其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