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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存在吗?这是一个谁也无法用理性回答的问题;死神存在吗?这同样是一个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
那么,上帝存在吗?
一个基督教徒为不假思索的给你一个肯定的回答,但这完全是以他的个人信仰为出发点的,古语有:“信则有,不信则无”。事实上,早期的基督教徒根本就不是思考这个问题,他们认为这纯粹是一个伪问题。他们普遍持一种超理性甚至反理性的信仰态度,教父德尔图良就举例说:“我们的理性就像一个有限的器皿,而上帝的奥秘则像汪洋大海一样,如果一个有限的器皿装不下大海,我们应该指责的不是大海,而是这个有限的器皿本身,因为它太狭小,装不下上帝的奥秘。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理性理解不了上帝的奥秘就否定上帝…我们如果硬要用有限的理性去理解无限的奥秘,其结果就很可能会歪曲它。”这种“道不可言”式的观点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追求真理毕竟是人作为“宇宙精华、万物之灵”这种(至今为止)唯一的理性动物的“本能”,不过,这种追求真理、发现真理的“本能”也到是频繁的被扭曲成阐释真理。尼采是对的“世界的价值就在于我们的阐释,真理比谬误和无知更加不说。”我们对于世界的阐释只会换来更多的阐释。而这些阐释都无法触及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上帝的唯一性。为什么宇宙的创造者、万物之父就是上帝,为什么不是真主、不是佛陀、不是宙斯……
11世纪大主教安瑟伦的出现就开启了这种对上帝进行理性证明的轮回。老安利用亚里士多德的演绎三段推理法指出:“即使是一个最愚钝的人,他心中也会有一个最完美的东西;最完美的东西无所不包,当然也就包括存在;因此最完美的东西存在。这个最完美的东西就是上帝,因此上帝存在。”这个从逻辑形式似科无懈可击的证明,首先就经不起结构主义的追问,“上帝”的能指对于不同的人,其所指可以是无所不包的。对基督徒来说它的能指肯定是基督教的上帝,对佛教徒就变成佛陀了,对自然神论者来说,上帝的概念完全就等同于自然。这个推论里的“上帝”完全就是一个神化性符号,根本无法证明基督教上帝的唯一性;再从逻辑形式上来看,关于上帝的观念属于思维,而上帝是否存在却是一个经验事实问题,心与物完全是两码事,我们不能仅仅从关于上帝的观念中推出上帝存在,就像“我需要钱和我很有钱”根本就不是一回事。难怪康德挖苦老安的做法就像一个商人试图通过在账本上多画几个零而增加他的财富一样要爱。存在是一种状态,而不是经验。如果思维可以这么轻易的到达物质世界,胡塞尔也不用抓了一辈子头皮,也没从存在推到区区一个他物。
两百年后,神学家托马斯•阿奎娜针对安瑟论证明进行改造,推出一个五路证明法,可惜同样解决不了上帝唯一性问题。到了17世纪帕斯卡对上帝存在的著名“博弈论证明”到是非常聪明,完全回避了逻辑上出错的可能性,帕斯卡说:“就像一场赌局,假如明天是世界末日,你可以认为上帝存在,也完全可以认为他不存在;如果你押错了,上帝不存在,你并不会因此而输掉什么,但是如果你押对了,那你就赢大了。”那反过来说,我不押上帝这种一神教,我押其他所有多神教,赢的机会不是更大吗。
唯一说得过去的上帝存在证明是康德的道德需要论。康德首先否定了证明上帝存在这个问题的可能性。他认为,我们的理性只能运用在经验的范围内,它并不能为我们判断超验对象的存在与否和性质提供任何有效的证明。根本经验,我们既不能推出世界是无限的,也不能推出世界是有限的,我们的经验知识只对经验范围内的东西有效,而不能运用到超验的对象上。所以关于超验的上帝,他是否存在的问题已经超出了我们理性运用的范围,任何逻辑推理都是无效的。但是从道德角度来说,上帝存在是必要的,虽然它不是必然的。有一个上帝要比没有一个上帝更有利于人们现世的道德修为。理性需要一个约束,对理性自律的期望是可笑的,一个不相信有上帝,不相信有神圣东西的人,完全可以无所顾忌地干任何坏事。这种道德需要论的观点,康德到不算第一个提出的,早在他两千年以前墨子就试图利用鬼神来推行兼爱制度,墨子说:“…以鬼神为明,能为祸福,为善者赏之,为不善者罚之。”